5/01/2008

(邮件转发)一个普通公民“合法权益”的白皮书

我是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80万吨/年乙烯工程的搬迁失地农民。我全名李德全,住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新华村一组。80万吨/年乙烯工程占地3350亩左右,2007年政府又新征收土地1500亩左右,而且项目不明确,由于彭州市政府和隆丰镇政府在征地拆迁时没有依法征地拆迁。严重损害了搬迁失地农民的利益,我们的信访人于2006612日和2007418日两次到国家信访局信访,多次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办信访,我们信访反应的事项至今没有得到处理解决,政府还一次又一次打击报复,暗杀我们的信访人,2006726日和727日政府两次派人打拦我和李德春的房屋四间,并把墙推倒,打烂我们所有的生活用品和家具,我们两家人的房屋被打拦后,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我们有一位78岁的父亲,我还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我们两家人都要靠别人的接济送饭才能够生活,生存。200683日晚上11时左右,政府派6人左右把我们的房门打烂冲进房间,手里拿着凶器,大声说:“警告你们几次喊你搬你不搬,老子弄死你们”。我们大声呼救才暗杀未遂。2006616日,李德春刚好从国家信访局信访回家,政府领导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他。下令派彭州警察从他家强行把他带走,并拘禁毒打致伤,致病,致残,并对他刑询逼问后,再关押了10天。2006918日下午,政府领导派彭州警察以骗的手段将李德春和我分别在彭州市和彭州市军乐镇将我们抓捕。我和李德春都遭到毒打,刑询逼供12小时左右,于2006919日把我和李德春送到看守所关押,于20061026日被彭州市人民检查院批准逮捕,于20061226日拿委托辩护通知书,2007115日到17日过起诉检,我和李德春被关押4个月后,于2007119日由政府安排的担保人担保释放。我们的逮捕证上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字,我们无故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政府没有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我们没和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也没收到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拆除通知书的情况下,彭州市政府和隆丰镇政府于2006920日强行拆除了我和李德春的房屋。我和李德春无故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政府领导,彭州警察和彭州市检查院的检查官都说过:把你们房子推了又咋子嘛,你们到北京去上访的嘛,给你们开的有圣旨的嘛,开有免死金牌的嘛,拿来给你撕了又咋子嘛。20061130日,政府领导和彭州警察在看守所里强行我们和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多次要我们写保证书,保证书也是他们拟定好的,再要我们按照他们拟定好的内容写保证书。直到政府领导满意为止。政府领导说如果我们不和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不写保证书,不管有没有罪都可以判我们5—7年 的有期徒刑,我们在看守所受到威胁后,只好在彭州市看守所和政府领导,警察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和写保证书。我们是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从没有做过违法犯罪的 事。以上发生的事情使我一个普通百姓很心痛,心痛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在彭州市政府领导面前就失去法律的尊严吗?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彭州 市政府和隆丰镇政府的领导就不执行吗?彭州市政府和隆丰镇政府的领导就这样依法行政的吗?

我在200783日在岚锦村遭到一辆蒙着车牌的小车拉来的人的打击,伤情至今没有完全恢复。

20071017日 李德春再次到国家信访局信访,在国家信访总局门口,被彭州市政府的领导周兵等三位领导挡住带到成都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不要他们信访,成都市政府驻京办事处 的领导安排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把李德春和他一起信访的人的手机和身份证扣押,在北京郊区的地方强行把李德春和他一起的人关押14天,关押的地方不是警察管理,但他们还多次遭到毒打,上厕所都要报告,批准,在那里没自由。直到20071030日成都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的领导才安排一辆小客车把他们送走,于20071031日晚上9时左右,把他们送到四川省彭州市政府行政中心大楼的门口,他们一下车,马上就有7人 左右(不是警察)用衣服蒙住他们的头,强行押上一辆停在政府大楼门口的小客车上,把他们拉倒离行政中心大楼几十公里之外很偏僻的地方准备对他们暗杀,李德 春趁他们不备逃走了。当天晚上下着大雨,衣服全部淋湿,又没有吃饭,又饿又渴,在山里走了三天三夜才逃过了彭州市政府领导对信访人的暗杀。彭州市政府领导 和隆丰镇政府领导为了灭口,两次对我们的信访人进行暗杀,多次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以上发生的一切事件我们都报过警,但是至今都没有破案。李德春又于2008324日到北京信访被吉林省驻京办事处的陆海宏和彭州警察等十多人(当时只有陆海宏出示了彭州市警察的警官证)把他们挡住并送回四川省彭州市的几个派出所录了口供,然后送到彭州市白水河山上关押3天。2008328日晚上又把他们送到彭州市拘留所拘留14天。2008411号 晚上彭州市政府和警察又强行把他们拉到白水河山上关押。到现在还有两人被关押,以上这些事件我们都找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事情都得不到处理解 决,还一次又一次遭到打击报复。我们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到哪里去了,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又到哪里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那些违了法的彭州市 政府领导和彭州市警察就不管了吗?法律平等吗?请各级政府领导,公安机关领导,司法部门的领导,各级人民检查院的领导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给我们搬迁失 地农民主持公道,也给我们的信访人主持公道,也请各界媒体朋友和全中国的中国公民予以关注,在此我代表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的搬迁失地农民表示感谢!!!


联系电话:13982013318

联系人:李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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