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7/2007

GFW的行为艺术

似乎u82已经不能用了。

速度非常快,广受人民喜爱的“accessanywhere"这个代理也不能用了。

试了下,firefox的gladder插件原始设定的11个代理服务器目前只有proxynow还可以用。速度还行,和accessanywhere比起稍微慢一点,不过还是不错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是四川电信的情况,其它地区可能不同。全国各地封网情况大概是有所区别的,比如前些日子全国人民都可以上youtube,但是就我这里不行,今天上午居然连del.icio.us都不行了——而使用代理地址没有问题。)

对于网络管制这个问题,从个人来讲,我认为任何言论都应该畅通无阻地得到传播,我一向坚定地认为,如果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就应该有信心让它与错误的观点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以证明自己的正确。就像两个人争论什么问题的时候,以事实和逻辑来推翻对方的观点远远比封上对方的嘴有说服力。

但是从国家政权或者统治者来说,封杀一些可能对国家人民造成危害的言论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在美国如果不能上基地组织的网站,在德国(——当然包括其它国家)拔掉宣扬纳粹主义网站的网线,站在国家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此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经过大家讨论后达成一致的标准,以法律的形式做出规定,到底符合什么样的情况,这个网站在我们国家就会因为技术原因不能访问。比方说规定,凡是出现“8的平方”、“4的3次方”、“2的6次方”、“100-36”等等字样的网站,在国内要把服务器抱走,在国外就要被GFW。这样,被封站的时候,大家也就不会说什么。哪怕你被封掉的其实是一个小学数学教育的网站,也是有法可依的,谁让你算这些呢。(当然大家会对这样的标准说三道四,我们可以再规定对这样的标准说三道四的网站也执行相同的政策。)都说要法治社会了,做什么都得符合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是恶法,但总强过没法。

我们国家的问题之一就是,工具是统治者的工具,而不是老百姓的工具。前段时间有“专家”称,要防止军队国家化,要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指挥权。其实他们也很想说,要防止法律国家化,要保证“我就是法”。

就拿厦门散步之后,有三个人被捕入狱的事情来说吧,如果之前有规定,散步必须独自进行,不能和别人一起,哪怕是和女朋友也不行。那么这三个人就算是明确违反了这条法律,被抓进去也没有什么话说。旁观者也只能说,谁叫你不幸生在了中国,有个这样的法律。

而问题是没有,那些人被扣上一个很虚的罪名——破坏公共秩序——但是又没说做了什么样的事情就算是破坏公共秩序——实际上,有权力抓你的人认为你破坏了公共秩序那你就破坏了公共秩序。所以我们同样只能说,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连个明文的法律都没有。

说来说去,不管怎样,那些人真正的罪过就是,不幸生在了中国。

回到网络管制的问题上来说,有不少的人认为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理由是当今的年轻人既然都爱看韩国的电视剧,爱吃韩国菜,爱听韩国歌,那么也应该按照韩国人民的方式来上网。他们实名了,显然我们也应该实名。

但是没有说到的是,在韩国的BBS上说一句“卢武铉是傻逼”或者“首尔金座大厦淹死了人”,这些话不管是真是假,说话人都是不会被官方报复的。——好吧,我承认,我们在“我们”的BBS上说这样的话,也是不会被“我们”的官方报复的。

我们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无数高校的BBS被关闭或者实名,建立独立博客需要在公安局备案否则就是“非法”,越来越多的国外网站不能正常访问……

而我们和那些还没有被”和谐“的网站一起,只能惶惶不可终日地祈祷着:“广东某BBS被关了,希望CB不会”,“BBS实名了,希望豆瓣的小组不会”,“一五一十被和谐了,希望牛博不会”,“一塌糊涂被和谐了,希望未名不会”,“myspace被和谐了,希望facebook不会”,“blogspot被和谐了,希望wordpress不会又和谐”,“与G共舞的独立blog被和谐了,希望我的不会”……

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著一首诗,一提到某个站被关掉了,很多人都会想到它:

First they came for the Social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Social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me - and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for me.


这也是为什么每年香港“七·一游行”的时候,组织者都同意让“法·轮·功”的人员也参加的原因之一,但是都让他们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我们反对你们的观点,但是依然支持你们表达主张的权利。

4 条评论:

Sunforever 说...

我这边用gladder也老是不通
要试好多次
现在用的是anoymouse
u8没试
GFW真他妈忒恶心了
希望inblogs.net可以撑的久一点

记得初中学法律基础
看到一条
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提前到有关部门登记……
当时觉得特奇怪
难道厦门散步是违了这条法?

天怜幽草 说...
此评论已被作者删除。
天怜幽草 说...

写得好
U8我这也用不了了。我离开才这么几天时间而已……
封的速度真快,够拽的。

enty 说...

呵呵,我找到了u的新版本,83。目前没有问题。速度和82差不多。

我上传到了这里:http://groups.google.com/group/yzww/files

3_8u.zip这个文件